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现开展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0日0时至4月1日14时。申请人应在相应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或《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国外留学申请人用)》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因审核要求,请拟申报人员于3月25日14:00前,提交2份纸质材料(含相关申请材料附件)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助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但如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超过48个月,资助期限最多为48个月,留学期限超出资助期限者,超出期间的费用由留学人员自理。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录取情况及相关细节以最终审核结果和录取文件为准。
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保留至2027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不予保留。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派出前,留学人员须按要求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
三、资助领域及内容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四、派出渠道
留学人员应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申请材料清单、外语条件及选派办法等其他相关具体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4032)查询。
联系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 系 人:张睿
联系电话:86324486
编辑/刘晔
审核/刘晔、张媛媛、张小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