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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审批流程

来源: 添加时间: 2021-12-28

一、申报人根据项目通知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在人事处OA系统填报《教职工进修培训审批表》。

二、向人事处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

1.邀请函。

2.外方导师简历(需导师签字)。

3.《公派留学人员进修计划》(项目通知附件里下载)。

4.最高学历证书、语言证书及获奖证书等证明文件。

三、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根据人事处报校长办公会的结果形成公函。

四、申请人填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系统并将系统生成文件及附件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五、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公函及申报文件上报至辽宁省教育厅审核。

六、获批后,申请人在人事处办理派出手续后,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理相关手续。

七、申报人办理出境手续。

八、归国后一周内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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