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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因公出访手续的说明

来源: 添加时间: 2019-03-08

一、前提

1. 每年11月份申报下一年度因公出访计划,根据辽宁省相关政策,不再办理无计划因公出访手续。

2. 我处负责办理三十天(含)以内的因公出国审批及协助办理因公普通护照、签证等相关事宜,三十天以上的因公出国必须持有人事处开具的同意函件。

 

二、程序流程

本人申请→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级以上干部需报主管教育省长审批)→申报省外办审批→学校政审→申办因公普通护照→申办出国签证→出访借款、换汇→归国后上缴护照、报销单据、出访总结材料

 

三、所需材料

A. 递交申请材料

1.经申请人所在部门、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大连工业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表》1份。

2.邀请函复印件1份、中文翻译件1份、日程1份。

3.  本人简历1份。

4.  其他必要材料。

●在有出放计划的前提下,至少提前3个月递交申请

B. 学校政审

持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1份到学校组织部办理并备案。

C.申办因公普通护照

1.出国任务批件原件1份

2.政审批件原件1份

3.出国签证信息表1份(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领取)

4.2寸彩色因公护照专用照片2张

5.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D.申办出国签证

1.出国任务批件原件1份

2.政审批件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护照

4.国外邀请函原件1份、日程1份

5.签证专用照片4张

6.有关国家签证申请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领取)

7.  个别国家另有其他材料要求

E.持相关国外票据在我处审核后到财务处报销

G.上缴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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