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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外籍专家(教师)聘请流程

来源: 添加时间: 2021-12-28

一.聘请须知

短期外籍专家(教师)是由学院主请,在90日以内(含90日),到我校开展讲学、学术交流、科研合作的外籍专家(教师)。

 

二.聘请流程

1.外籍专家(教师)入境前三个月,聘请学院在OA系统填报《外籍专家(教师)聘任申请表》。

2.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通过后,聘请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⑴由拟聘外籍专家(教师)提供的材料:

 ①护照信息页扫描件(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②6个月内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40K-120K字节之间,像素不低于354(宽)*472(高),不大于420(宽)*560(高))

 ③个人简历电子版(包含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

⑵《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电子版(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⑶完成签署的工作合同原件(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在国家科学技术部相关平台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获批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通知聘请学院,并由聘请学院发给外籍专家(教师)。

4.外籍专家(教师)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在国籍所在地申办签证。

5.签证获批后,外籍专家(教师)在签证有效期内入境。

6.入境24小时内,聘请学院派人陪同外籍专家(教师)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指定辖区派出所办理“境外人员住宿登记”。

7.入境7日内,聘请学院提交外籍专家(教师)护照原件。

8.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带外籍专家(教师)到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持工作(Z)签证,停留期不超过 30 日的,无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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